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职科技(学生)创业园会议室管理规定及申请表

发布日期:2015/3/24 17:08:13 点击量:814

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职科技(学生)创业园会议室承担着园区内企业的重要会议、商务谈判等任务,是企业进行商务活动与沟通交流的重要场所。为切实加强管理,更好地为企业提供服务,根据 “统一管理、免费使用”的原则,特制定本管理规定。

一、使用范围

 园区内企业进行商务活动与沟通交流活动使用。

二、使用程序

1. 企业需要使用会议室,需填写《会议室使用申请单》,并提前一天送至创业园管理办公室审批。

2. 创业园管理办公室负责向使用企业负责人或联系人说明注意事项,并根据使用企业的要求,提前安排好有关设备及其他硬件设施等。

3. 会议结束后,创业园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其进行验收检查。

三、使用要求

1. 根据“谁使用,谁负责”的原则,使用企业在使用期间应切实履行管理职责,遵守学校规定,服从创业园管理办公室的安排,正确操作,确保各项活动正常进行。

2. 使用企业在使用期间自行准备茶水茶具、布置会场,会议结束后,应认真清理会议室,务使其恢复原貌,并及时通知创业园管理办公室验收。

3. 未经创业园管理办公室同意,任何使用企业或个人不得在会议室内随意悬挂或张贴标语,不得随意变动室内的摆放格局和私接电器、电线;各企业使用会议室,交付前应认真检查室内设施,如发现设施损坏等情况要马上报告,以便及时修复;使用时注意爱护室内公用设施,按操作规程正确操作。在验收过程中若发现因使用不当造成设施损坏的,使用企业要按规定进行赔偿;对因临时管理不力(包括门窗未及时锁好)造成设施丢失或损坏的,要追究使用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并要求使用企业按规定进行赔偿。

4. 凡使用企业不能遵守管理规定或使用性质、事由与申请内容不符的,创业园管理办公室将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,并追求其责任。

5.如遇企业变更或延长使用时间,应及时通知创业园管理办公室进行安排。

6.会议结束后,做到会散、人走、窗关、电源关、设备齐、门上锁。

四、已经安排的活动如与产学处重大活动发生冲突,产学处重大活动优先。

五、本管理规定自2009328日起执行。

六、本管理规定解释权归创业园管理办公室。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杭州高职科技园管理有限公司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09-3-25

 

 

 

 

 

会议室使用申请单

申请日期:         

企业名称

 

负责人

 

联系人

 

联系电话

 

使用日期及具体时间

 

会议(活动)

主要内容

 

创业园管理

办公室意见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签字: